根據(jù)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第十條規(guī)定:個體工商戶變更經(jīng)營者的,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,由新的經(jīng)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。
所以個體戶是不能過戶的,也就是必須重新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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